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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

    发布日期:2023-11-02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         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、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、国家疾控局综合司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《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。

      托育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。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,近年来,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积极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,在婴幼儿膳食营养、身体发育、疾病防控、保育照护等方面加强对托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,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发展,受到广大婴幼儿家长和托育服务从业者的好评。

     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:开展订单签约服务,加强儿童照护指导,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,落实疾病防控责任,健全相关支持政策,加强动态监督管理,抓好典型示范引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

      其中,在开展订单签约服务方面,指导意见提出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托育机构作为功能社区签约对象,签订服务协议,采取巡回指导或协议派驻等方式,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。在加强儿童照护指导方面,鼓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建立联系,定期上门对接和指导。

      据介绍,下一步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疾控局将加强宣传解读、人员培训和督导调研等工作,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,推动指导意见各项要求落地见效。

    终审:王利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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